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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17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3-08 | 75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17-2019年度高低压电缆采购项目集中招标,招标编号:TQ-NXZB-2017-037,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采购2017年至2019年JKLGYJ-10-50/8、JKLGYJ-10-35/6、YJLV22-8.7/15-3*50、VLV22-0.6/1-4*35、JKLGYJ-10-70/10、YJLV22-8.7/15-3*35、YJLV22-2*16-0.6/1、YJLV-2*16-0.6/1、YJLV22-2*25-0.6/1、YJLV-2*25-0.6/1几种型号的高低压电缆。

  1.2、预算金额:950万元(不含税)。

  1.3、框架协议有效期: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执行金额达到上限。

  1.4、供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1.5、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2 个,共划分为2个份额,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

份额占比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份额一

60%

570

份额二

40%

380

  1.6、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2) 本项目只接受原制造商投标。

  3)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必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5) 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开标当日的电缆供货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合同或订单金额为准)之和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7)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的供货、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复印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10月25日至 2017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绿地21城A区7号楼410室)。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财务审计报告、电缆供货业绩、原制造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和标书费缴纳凭证发送至邮箱403688190@qq.com ,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回复报名成功,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2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11月15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五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街480号)。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投标人需递交的样品如下:不少于50cm长的JKLGYJ-10-50/8、VLV22-0.6/1-4*35两种型号的高低压电缆。

  6.2递交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6.3递交的样品不予以退还。

  6.4未按要求递交样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及铁塔在线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详细地址:银川市绿地21城A区7号楼410室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951-5681337,15595293031

  电子函件:403688190@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夏分行

  账号名称: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帐 号:106031672011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详细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街480号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金女士

  电 话:0951-5557030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