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舟山供电公司2017年第四批授权采购项目(标20:输变电工程实施项目),项目业主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舟山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浙江省电力公司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申请人可以对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舟山市
2.2工期要求:详见附表
2.3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3.5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必须具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
3.6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在以往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3.7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自投标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一般设备、电网事故;自投标之日前三个月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被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3.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及电网公司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3.10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3.11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3.12近3年内拥有类似工程建设经验,并提供相关服务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
3.1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0 月25 日至2017 年 10 月 31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73号建设大厦B幢11楼1111室(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舟山供电公司招标平台(舟山市临城惠民桥2-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舟山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669号地址:舟山临城新区千岛路173号建设大厦B座
邮 编: 316100 邮 编: 316021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话、传真: 0580-2261876
二0一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