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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供电局电缆终端头护套等购置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3-08 | 136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汕尾供电局电缆终端头护套等购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汕尾供电局电缆终端头护套等购置

  1.2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方式:专项

  1.5资金来源:已落实

  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7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电缆终端头护套等及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技术资料、服务等,详见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电缆终端头护套

700*1500*1500*160

555

海丰局155,陆丰局300,陆河局100

2

标志杆

120*120*800mm

4000

输电管理所4000

  注:详见技术参数。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相关证书;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1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若注册资本金为外币,招标人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报名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7、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

  8、凡属进口产品,仅接受国外进口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唯一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9、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如有厂家或代理商同时前来投标,则只选择生产厂家为合法投标方;

  10、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的投标;

  (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的投标。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6日9时00分00秒至2017年10月20日17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 年3 月1 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 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单位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或投标,后果投标人承担。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20-38122543、020-38122545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①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或现场支付收取,如采用电汇缴纳标书费必须通过单位账户转账。标书费发票可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电子发票的需提供正确的电子邮箱并注意查收(两个工作日后注意查收),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凭电汇凭证自行到我公司账务部开取发票。

  ②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市东风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683457739007

  ③标书费收取联系人:鲁工 ,020-37816396

  招标业务咨询电话:欧工, 020-87312827

  5.投标文件递交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投标人按项目标的进行投标报名。

  注意:(1)电子投标标书上传会受到网络速度的影响,投标人须为上传投标文件预留足够时间,如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截止时间尚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标书上传过程中如遇到网络反应比较慢,可清除浏览器缓存或更换上网环境。(2)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电商系统服务热线联系。在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投标人在系统中仍未收到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律视为未投标。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6日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11月6日14时3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6日14时30分00秒(提前半小时开始递交纸质文件)。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地点:汕尾市汕尾大道北香洲头汕尾供电局4楼招标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 号1511 室

  招标服务单位联系人:张毅刚 联系电话:13927966662

  招标代理机构:欧工 联系电话:020-87312827/13570435126

  8.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地 址:汕尾市汕尾大道北香洲头

  邮 编:516600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660-3298504

  (三)、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活动或投标文件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四)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五)、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 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 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 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 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六)、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七)投诉书格式和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2017年10月16日

  公告附件1--电缆终端护套技术参数

  公告附件2--标志杆技术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