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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1-03-08 | 478 次浏览 | 分享到:

  (招标编号:GXTC-1751130)

  受中节能风力发电(浙江)有限公司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中节能崇仁48MW风电项目110kV汇集站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供货范围:

  (1) 110kV主变压器(油浸式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2)高压、低压套管;(3)主油箱储油柜(包括油位计、吸湿器、胶囊等油保护装置)及气体继电器、油压速动继电器;(4)有载分接开关(包括吸湿器、油位计、气体继电器等)及其操作机构;(5)110kV中性点成套装置;(7)电流互感器、避雷器;(8)变压器智能在线监测装置等等;

  任何元件和装置如果在本技术规范中没有提到但对变压器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内,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交货地点:浙江嵊州中节能崇仁48MW风电项目所在地。

  交货期: 2018年9月30日前(具体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人民币;

  (2)具有制造110kV及以上容量等级主变设备的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具有设计、生产制造、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

  (3)投标人必须通过国家级的质检中心产品检测,并取得该产品的型式试验鉴定验收证书和委试批号;

  (4)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近三年内至少具有风电项目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的主变设备合同业绩10台和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合同业绩5台,且已运行设备不少于15台;

  (7)同一集团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参加本项目(以母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母公司必须具备相应设备的生产能力);

  (8)已获得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主变设备合格供应商(2017年度)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10)不接受在执行期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投标人不能是出现在IPE(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http://www.ipe.org.cn/)负面榜单上的企业。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壹仟元(¥1000/套)。售后不退。

  (1)现场缴费报名:

  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壹份复印件)。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2)银行电汇报名:

  a.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账户信息附后),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也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我公司前台(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以到付的方式,尽快邮寄招标文件。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王康华(400-0809-508)。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b.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邮件:gxxj_ljy@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李金洋(电话:1819918539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将电话通知。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5. 购买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 17:30(北京时间)。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7.标前答疑:以书面盖章后发送电子邮件至:gxxj_ljy@163.com。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11月 14日 上午 1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第一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中节能风力发电(浙江)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文浩

  联系电话:18911804796

  地 址:浙江省绍兴嵊州市官河南路369号仟代大厦7楼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邮编:830000)

  联 系 人:李金洋、贾玲玲

  联 系 电 话:0991-2329176(贾)

  手 机:18199185399(李)

  邮 箱:gxxj_ljy@163.com

  传 真:0991-2329176-8006

  接受标书款银行及账号: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账号:107045574327(请勿汇入投标保证金)

  汇入城市:乌鲁木齐市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