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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10kV变压器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1-03-08 | 27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项目2017年第三次变电设备(含电缆)招标采购-35~110kV变压器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711-17OTL00911053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并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35~110kV变压器

  货物清单

35~110kV变压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接受代理或者外协代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2017年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公开发布)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2)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原厂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须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4)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9)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

  (1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请投标人及时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附件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4.4单价分析表离线制作工具(自愿使用)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单价分析表离线制作工具”下载“常规变电设备单价分析表离线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

  5.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9日上午09:00。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本次招标项目除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和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外,招标人不接受其他纸质投标文件。除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投标文件外,其余所有投标文件需制作成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拷入不可复写的只读光盘中,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其中,光盘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集中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一日14:00-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光盘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递交地点为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相应的会议室: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办公大楼。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光盘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5号

  邮编:100120

  电话:

  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相关操作问题咨询):010-63411000

  BOSP(相关操作问题咨询):400-818-0899转1-3

  财务事宜:400-818-0899转4-1

  招标业务咨询:400-818-0899转3-1,并输入招标编号后8位数字

  电子邮件:gysfwzx-ef@sgm.sgcc.com.cn

  网址:http://ecp.sgcc.com.cn(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http://bosp.stategrid.com.cn(国网物资业务运营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