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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西藏2017年第六批物资类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1-03-08 | 159 次浏览 | 分享到:
  1.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陕西招标有限公司、国网西藏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批物资类招标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部分货物清单

  UPS电源、蓄电池组

  互感器标准设备

  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2)具有国家指定机构颁发的检测报告以及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必须提供国家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6)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7)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8)在国内材料招投标活动、销售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9)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10)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1)投标人所投相关产品须满足项目所在地海拔要求。

  (12)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法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与查询告知函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查询告知函打印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查询内容至少涵盖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告知函需与投标文件一同密封提交。

  3.2资质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