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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滩盐场 35kV 变压器增容工程 已由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海兴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盐城市海兴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新滩盐场 35kV 变压器增容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及范围:本期建设35/10kV主变1台,选用三相二圈变压器,户外布置,更换所有刀闸及断路器,增加微机后台保护装置。 主变系统、35千伏、10千伏等电气一次、二次更换、改造设备安装调试,全所后台保护安装 ,造价约202万。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交货或服务地点:新滩盐场。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6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为“合格”,并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企业,并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类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并具备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同时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3.4.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3.4.4 投标人项目部成员具有2名通过地级市供电公司安全资格规程考试合格的人员(上述人员须在地级市供电公司安质部年度配(农)网业务协作单位工作票“两种人”资格确认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内)。
3.4.5 投标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6年12月-2017年5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 包括项目负责人、通过安规考试的人员 】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原件, 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之间互不兼职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6663529)。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2017年6月1 3日至 2017年6月20日。
6.2 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报名快速操作指南”,链接地址: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d3d1925d-3887-4612-887b-8623a4e5db6d&categoryNum=002008002
注:1、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请还未办理江苏CA的投标人尽快办理,同时完善诚信库信息,保证基本信息审核通过(暂无需现场原件审核,网络提交即可),未提交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会员将可能无法操作。
2 、因新启用CA和诚信库,已适当延长了报名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请各投标人尽可能在报名截止日前一天工作时间操作,其他涉及会员系统操作也请尽可能提前进行,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新点软件公司(0515-69083422)。因无法正常操作而错过报名期限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sggzy.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其他
9.1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9.2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3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5-86663587;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6663713、69083713。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海兴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新滩盐场 地 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联 系 人: 黄新光 联 系 人:周立华
电 话: 18961926966 电 话:15005102277
传 真: 传 真:0515-89803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