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供应链

赛尔电气

北湖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项目高压10kV临时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3-08 | 38 次浏览 | 分享到:

  招标项目编号:JTZ1706-0607A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湖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项目,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长新发改字【2017】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创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压10kV临时供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北湖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项目高压10kV临时供电工程;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招标范围:完成北湖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项目高压10kV临时供电工程(详见工程量及图纸);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且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盛北大街以东、中盛路以南、永固科技项目以西区域;

  2.6计划工期:2017年7月8日至2017年7月27日;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2.8项目投资:151.705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注: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企业不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资格证,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电力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不亏损。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项目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投标事宜,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月12日至2017 年 6月16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公休、节假日除外),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套加盖单位公章在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电力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

  (5)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及注册建造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投标事宜,且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注:报名时需企业被授权人、法人代表及拟派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真实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4日10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东南角)应化新路、卓扬北湖湾15号楼104开标室。

  5.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创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431-8086612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 系 人:张艳艳、沙庆非

  联系电话:0431-88580117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