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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研究综述报告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3-10 | 389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1年,我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国家颁布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印发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出台了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能源局编制提出了“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水电发展规划及新能源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日本发生了福岛核电站泄露事故后,国际上对核电发展出现不同声音。

  在2010年编制提出《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推动电力规划研究成果纳入国家能源和电力“十二五”规划,促进电力行业科学发展,中电联2011年牵头开展了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研究工作。

  滚动研究按照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对电力的要求以及国家今年出台的涉及电力发展相关政策法规,参照国家能源、水电等“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成果,结合国家宏观形势变化及其年度经济运行状况,在电力规划年度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分析、重点大型电源基地及智能电网发展调研、未来电力供需状况分析预测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深入研究,提出了《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研究报告》。

  一、电力发展成就和存在问题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电力工业克服煤价大幅上涨、电价调整不到位、煤电行业大面积亏损等种种困难,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发展水平和发展效益,取得显著成果。“十一五”期间全国净增发电装机容量4.5亿千瓦,创造了世界电力建设的新纪录,电力发展全面支撑了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2%作出了重大贡献。全面掌握特高压核心输电技术,建成投产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和±800千伏特高压直流示范工程,实现了“中国创造”和“中国引领”。电源结构和布局逐步优化,电网优化配置资源能力明显提高,绿色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电力技术装备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体制和机制创新取得进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电力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国际合作取得积极成效。电力工业正从大机组、超高压、西电东送、全国联网的发展阶段,向绿色发电、特高压、智能电网的新阶段转变。

  电力工业发展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电力工业统一规划亟待加强,科学合理的电价机制尚未形成,电力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现有绿色发电比重与未来发展目标差距较大,电源基地和电网送出需要加快协调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市场化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未来电力需求预测

  综合考虑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影响、2011年全国经济运行与电力供需实际情况,滚动研究报告中“十二五”期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增长速度略有提高,“十三五”基本不变,适度调高了中西部地区用电量增速,调低东部地区增速。

  预计2015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6.02~6.61万亿千瓦时,“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7.5%~9.5%,推荐为6.4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8.8%;最大负荷达到9.66~10.64亿千瓦、“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7.9%~10.0%,推荐为10.26亿千瓦,年均增长9.2%。

  预计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8~8.81万亿千瓦时,“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4.6%~6.6%,推荐为8.4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5.6%;最大负荷达到13.03~14.32亿千瓦,“十三五”年均增速为4.9%~6.9%,推荐为13.66亿千瓦,年均增长5.9%。预计2030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11.3~12.67万亿千瓦时,最大负荷达到18.54~20.82亿千瓦。

  “十二五”期间电力弹性系数为1左右,“十三五”为0.80,西部地区电力需求增速高于东部地区。

  三、电力工业发展思路与规划目标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电力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供应安全、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实现和谐发展为重点,着力提高电力供应安全,着力推进电力结构优化,着力推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着力推进电力技术装备和产业升级,着力推进电力和谐发展,努力构建安全、经济、绿色、和谐的现代电力工业体系,满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有效电力需求,为实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比重达到15%左右和单位GDP二  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协调、节约优先、结构优化、科技驱动、绿色和谐、市场导向的原则。

  基本方针:以转变电力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坚持节约优先,优先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煤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积极推进新能源发电,适度发展天然气集中发电,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发电,加快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带动电力装备产业升级,促进绿色和谐发展。

  “十二五”规划目标: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4.63亿千瓦左右。其中,水电3.01亿千瓦,抽水蓄能4100万千瓦,煤电9.28亿千瓦,核电4300万千瓦,气电4000万千瓦,风电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5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及其他500万千瓦。与2010版规划相比,滚动规划中2015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增加2600万千瓦,其中,水电增加1700万千瓦,煤电减少500万千瓦,气电增加1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增加3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及其他增加200万千瓦。按照装机容量可能达到15亿千瓦左右来规划安排电源前期工作,根据实际市场需求滚动安排年度开工规模。

  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将达到4.95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为33.8%,比2010年提高6.9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量1.59万亿千瓦时左右,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为24.9%,比2010年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可替代化石能源5.2亿吨标煤,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2.4%左右,为全国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11.4%的贡献率超过100%。

  全国110千伏及以上线路达到133万千米,变电容量56亿千伏安。

  2020年规划目标: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9.35亿千瓦左右。其中,水电3.6亿千瓦,抽水蓄能6000万千瓦,煤电11.7亿千瓦,核电8000万千瓦,气电5000万千瓦,风电1.8亿千瓦,太阳能发电2500万千瓦,生物质、潮汐、地热等1000万千瓦。与2010版规划相比,滚动规划中2020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增加5000万千瓦,其中,水电增加3000万千瓦,煤电增加1000万千瓦,核电减少1000万千瓦,气电增加1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增加500万千瓦,生物质、潮汐、地热等增加500万千瓦。按照装机容量可能达到20亿千瓦来规划安排电源前期工作,根据实际市场需求滚动安排年度开工规模。

  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将达到7.15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为37.0%,比2015年提高3.1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3万亿千瓦时左右,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为27.3%,比2015年提高2.4个百分点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可替代化石能源7.3亿吨标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4.5%左右,为全国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15%的贡献率达到96.7%。

  全国110千伏及以上线路达到176万千米,变电容量79亿千伏安。

  四、优化电源结构与布局

  按照安全经济、绿色和谐的规划原则,电源发展要重点解决好电源结构和电源布局问题。着眼未来十年和长远发展战略,统筹兼顾能源资源禀赋特点、降低发电成本、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等要求,电源发展要坚持优先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煤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积极推进新能源发电、适度发展天然气集中发电、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发电的方针。

  (一)优先开发水电实行大中小开发相结合,推进水电流域梯级综合开发;促进绿色和谐开发,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使地方经济和人民群众真正从水电开发中受益;扩大资源配置范围,积极推动周边国家水电资源开发和向我国送电;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发展,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经济性和灵活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合理消纳。

  继续加快开发、尽早开发完毕开发程度较高的长江上游、乌江、南盘江红水河、黄河中上游及其北干流、湘西、闽浙赣和东北等7个水电基地,重点布局开发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怒江、黄河上游干流等6个大型水电基地。重视境外水电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开发缅甸伊江上游水电基地。

  到2015年,全国常规水电装机预计达到3.0亿千瓦左右,水电开发程度达到58%左右(按技术可开发容量计算,下同),其中东部和中部水电基本开发完毕,西部水电开发程度在48%左右。到2020年全国水电装机预计达到3.6亿千瓦左右,全国水电开发程度为69%,其中西部水电开发程度达到63%。抽水蓄能电站2015年规划装机4100万千瓦左右,2020年达到6000万千瓦左右。   与2010版规划研究报告相比,西南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怒江等五江干流水电基地电源的开发进度提前,2015年规划目标增加约1500万千瓦,投产容量增加较多的流域是金沙江中游;2020年规划目标增加约300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投产容量增加较多的流域是大渡河与澜沧江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