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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对电力行业格局的影响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3-10 | 71 次浏览 | 分享到:

  1 电力体制改革对电力行业的影响

  从目前电改的方向来说,电网会逐步从电力交易中退出,变为专业的输配电公司,未来更多的可能是转型为公共服务类公司。

  随着电改的逐步推进,市场化定价、煤电联动、输配分离、配售分开等基本原则将被贯彻落实,发电公司、配电公司和大用户将真正介入输电网络,使电网作为电力商品的载体进入商业化运营,不同所有制企业在电力行业的影响力、竞争力必然逐渐得到体现,电力行业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秩序下,整体运行效率必然大幅提升。

  除发电企业外,大型工业园区在售电业务放开后,有可能会产生一批由园区管理者组建的售电公司,直接与园区内大用户进行电力交易。这种全新的交易模式,将使大用户直购电在未来的售电市场中占据一定份额。分布式电源用户、其他社会资本等在符合一定资质条件下,也可以成为新的售电主体。另外,此次售电侧放开,会为节能服务公司打开一项新的业务领域,是不错的发展机会。

  用户在电力市场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售电市场的开放使用户的话语权加大,这对于提升电力服务质量有很大促进作用。此外,用户跟发电公司的信息沟通更为通畅,发电公司可以更为及时地调整生产和发现市场机会。由于售电侧的放开,可以使电价信号得以有效传递,电价将最终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有利于电价机制的形成,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于有可能放开的增量配电业务,部分发电企业,尤其分布式电源投资企业将积极参与输配网建设。

  未来电力行业的发展态势将呈现集中与分散结合、大中小结合的局面。传统能源发电将依据规划的九个大型煤电基地、十二条西电东送输电通道,继续沿着大型化、基地化发展,更好的实现节能减排和提高经济性;小型化、分散化的分布式能源,凭借更高的能源转换效率,在电源点的数量上将占据绝对优势,对电力系统的影响逐渐增大,更推动了智能电网的发展,实现了电力系统与广大用户的互联互动,使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成为可能,也为电动汽车、储能、微能源网等新型商业模式和新型运营商的出现提供了基础平台。另外,清洁能源电力受制于电网调峰限制的问题也将得到改善。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尽量减少化石燃料的消耗,降低碳排放、减少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全球能源发展的共识。风电、光伏的不确定性,令其峰谷时段不可能与电网的峰谷时段完全吻合,智能电网的建设成熟,必定使电网的调峰手段和能力得以提升,促进清洁能源的长足发展。

  2 国际电力市场改革经验

  各国电力体制改革因经济、政治、资源禀赋、自然条件等因素不同,改革路线存在很大差异,并且改革成效不一。在分析英美两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成功经验时,需要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以市场经济为出发点,分析两国如何构建输配市场的各构成因素,包括形成合理的输配电价、制定公平的电网开放规则、培育市场主体、建立高效的交易规则与平台等。

  二是,分析改革中如何加强市场监管,协调各环节电力企业的正常运营,保障供电安全。

  2.1 英国电力市场(英格兰及威尔士)

  上世纪80年代末,英国政府开始对电力工业进行改革。1990年,政府将英国中央发电局分解为国家电网公司、三家发电公司;将12个地区电力局改组为地区电力公司,并拥有国家电网公司的所有权;设立电力管制办公室,负责电力市场监管。

  (1)输配价格

  英国输配电价制包括接网费和使用费,国家电网公司以此回收对输配电网的投入。接网费中,接入系统和接出系统的费用分别向发电公司和地区电力公司及大用户收取,收费模式为年费方式;电网使用费收取对象是发电公司、地区电力公司和大用户,费用大小取决于各自的最大发电容量和高峰时段负荷水平,电网使用费在电厂和配电公司之间的分摊比例约为1:3。

  (2)市场准入

  英国电力市场的配电经营一直被政府管制,而市场零售被逐步分阶段开放。到1998年,所有的电力用户都可以选择他们的供电商及二级供电公司;2003年,大约50%的电力用户已经至少更换过一次他们的供电商。

  (3)市场主体的培育

  英国从1990年底开始对12个区域电力公司进行民营化,随后通过兼并重组,到1997年产生6家大供电公司。2001年随着地区供电公司配电与售电环节分离,地区配电系统运营商和售电商开始出现,到2003年大型售电商的数量达到13个。售电商在取得售电执照后,只需向当地配电商支付网络使用费,就可以在任意地区向用户售电。

  (4)交易规则

  英国电力改革初期采取电力库模式,2001年开始转为双边交易模式。改革后市场中大部分电能由供电公司或大用户直接与发电厂商签订双边合同来提供,国家电网公司作为系统运营商在市场中负责平衡市场、完成实时调度等工作,系统调度机构按负荷增减与报价调整发电负荷大小,维持系统安全运行。

  (5)市场监管

  改革初期成立英国电力管理办公室,监管输、配电系统;实施双边交易模式后,设立天然气和电力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市场监管、建立规章制度等职责。另外,建立电力协会,保护各电力公司的利益。

  英国电力改革自1990年开始历经十余年时间,期间通过公司民营化、开放零售竞争、改进电力交易规则等手段不断完善其电力市场,改革路途相当曲折,但是最终改革成效有目共睹。改革后的十余年间,电力装机能力大幅提升,电力批发价格下降了40%。

  2.2 美国PJM电力市场

  1993年,八家私营电力公司成立了PJM联网协会,1994年开始对外开放接纳所有电力市场参加者。随后PJM通过颁布零售选择法、开放电力投标市场、成立独立电网机构(ISO)等手段逐步推进改革。在此过程中,各电力公司将发、输、配、供进行功能性分离,财务分开核算,但保持输配一体化;输电系统产权归属不变,但运营交给独立运营商;对发电厂引入竞争机制,可以对外出售,也可以成立子公司管理;逐步放开供电,用户有权选择供电商。经过多年改革运营,PJM市场已成为美国运转最流畅和最具活力的电力市场。

  (1)输配价格

  PJM输配电价格采用一部制容量电价,输配电服务费率由市场运营机构事先按输配电网所有者的网络覆盖区域制定并公布。为解决电网输送阻塞问题,采用分区边际定价(节点定价),即电网内任何节点的电能价格反映了为解决输电拥堵而重新调度发电的成本。这种定价方法直观地反映出各地短期发电边际成本和输配电边际价值,有效地引导输电网的使用。

  (2)市场准入

  PJM电力市场向其控制区内外的所有成员开放,包括发电商、供电商以及其他的电力交易商。

  (3)市场主体培育

  至1999年1月,2/3的宾夕法尼亚州用户被允许选择其供电商;到2001年,宾州用户选择项目扩大到所有用户,59万电力用户转变了它们的供电商,负荷水平超过200万千瓦。

  (4)交易规则

  PJM市场运营机构与参与者无经济上的纽带关系,保证了系统运营的公正性和独立性。电力交易以长期双边合同为主,现货市场交易为辅,并在现货和期货市场都实行了地区边际定价机制。

  (5)市场监管

  PJM设置了多个机构监管电网的不同部分,包括用户组织、输电网所有者协议管理委员会、可靠性委员会、能量市场委员会、电价顾问委员会等,以保证电网安全、高效运行。

  虽然各自改革模式不同,但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市场化的电力改革实现了电力体制的优化。当然,在众多改革中,也有一些失败的案例值得思考,包括加拿大安大略省、俄罗斯等地区/国家的输配体制改革。在输配体制改革上,是否输配分开本身存在争议,也与各国具体情况有关。实行输配一体化或是输配分开的改革并不是电力体制改革成功的必要前提,即输配分开并不意味着改革的必然成功,而输配一体化条件下也有成功改革的先例。

  新电改使得发电企业能直接进入到售电端,形成多买家多卖家电力市场,资源配置优化、生产效率高的发电企业将可能提高利用小时数,获得更多的上网电量,但也面临较为激烈的电价竞争压力。

  发电公司的地位将会有所上升。发电企业的经营模式将发生较大转变,由目前的成本控制型企业转变为市场型企业。发电企业现在的关注重点是单单满足既定生产目标,未来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开拓售电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由单纯的发电公司向“发电+售电”一体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