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维光通讯员余勤德)日前,国家发改委和上海市物价局发文规定,上海市居民的生活电价将从每千瓦时0.61元调整到0.617元。到底如何结算?昨天市电力公司就市民关心的新电价实施细则作出说明。
根据市物价局文件规定,这次居民电价调整的起始日计算,是以今年6月30日(含当天)以后抄表的电表见数为依据,每千瓦时提价7厘。按国家规定,这项资金收入全额上缴国 库,主要用于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
据悉,这次居民电价每千瓦时计算单位调整到厘,给居民核算电费带来一定困难。市电力公司为保障居民利益和方便居民付费,已决定采用存厘、分,到满一角时再向居民结算的方式。市民欲了解调价详细信息,可在上海市发改委(物价局)www.shdrc.gov.cn网站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