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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勘察]吉能前郭长山4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土地预审报告、节约集约用地专章(规划选址报告)报告编制及取得各部门核查意见服务项目[正在报名]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4-03-07 | 27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布时间:2024-03-07 11:03

吉能前郭长山4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土地预审报告、节约集约用地专章(规划选址报告)报告编制及取得各部门核查意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XZ-A24S0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能前郭长山4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土地预审报告、节约集约用地专章(规划选址报告)报告编制及取得各部门核查意见服务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能松原绿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能前郭长山4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土地预审报告、节约集约用地专章(规划选址报告)报告编制及取得各部门核查意见服务项目。

2.2 服务地点:吉林省前郭县境内。

2.3 项目概况:吉能前郭长山4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位于前郭县境内。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项目建设容量100MW,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

2.4 招标范围:

2.4.1土地预审

建设用地进行土地预审报告编制并取得批复文件满足项目需要;按照国土资源部68号令组织土地预审报件;最终取得各部门核查意见、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相关批复文件。

2.4.2节约集约用地专章(规划选址报告)

落实联合开展选址选线要求和结果,统筹规划选址、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等要求,加强多方案比选,在满足技术安全和合理投资的前提下,促进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提升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做实做细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实现“多评合一”,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收集整理规划选址论证相关资料、转换计划用地范围坐标数据并刻盘、标注项目计划用地范围最新的现状图并出具土地利用现状图、协调当地国土部门规划选址论证材料的整理与制作,负责编制规划选址报告,由投标方全权负责组织专家踏勘论证通过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书;为建设单位办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表”“建设项目申请书”、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的批复等工作,取得自然资源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相关批复。

2.4.3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收集、编制本项目节约集约用地专章,并将成果资料上报自然资源部门审核通过,积极协调项目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服务质量满足项目要求,最终取得各部门核查意见。

2.4.4 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本合同从甲方实际通知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之后,甲方提供相关支持性文件及资料后20日内,编制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送审稿),完成登记备案。

2.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如需重新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相关批复均在此次招标工作范围内,由承包方负责。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资质证书乙级,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范围内。投标人提供2021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不少于2个新能源类(风电或光伏)土地预审、节约集约用地专章(规划选址报告)。须同时提交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与采购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服务内容的相关页面)。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12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1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37日至20243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327900

递交方式: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招标监管中心第一开标室(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5楼)。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327900

开标地点: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招标监管中心第一开标室(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5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国资委企业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能松原绿电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

联系人:姜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四楼

邮编:130000

项目负责人:汪业永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