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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华润电力新能源(邯郸)有限公司华润邱县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50MW)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4-03-15 | 466 次浏览 | 分享到:

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华润电力新能源(邯郸)有限公司华润邱县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50MW)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5 11:06

审批意见:

邱审环表[2024]003

华润电力新能源(邯郸)有限公司华润邱县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50MW)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邱县梁二庄镇、邱城镇,项目升压站依托一期,风电场永久占地面积4500m2,项目建设容量50MW,规划安装10台单机容量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升压站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4639.190秒,东经1151337.458秒。本项目总投资369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75%

1、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意见及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该环评文件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2、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施工期:(1)生态:堆场设置挡土墙,临时覆盖;施工结束后绿化;表土剥存,进行临时遮盖;覆土平整,恢复植被。(2)废气:料场和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遮盖、及时喷洒和清扫运输道路,施工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3)废水:机械以及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废水依托租用民房防渗旱厕,施工期结束后,临时旱厕清掏后用作农肥。(4)噪声:合理安排工期,基础减噪,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期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11) 中的标准要求。(5)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市政管理部门统一处理;少量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并及时清除处理。

运营期:(1)生态:临时道路两侧绿化;定期做好对站区绿化植被的养护工作。服务期满后,对风机基础及检修道路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恢复生态。(2)废气:本项目不新增人员,现有项目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3)废水:本项目不新增人员,现有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4)噪声:升压站主变压器选用低噪声变压器设备、安装减振器、铺设橡胶减震垫。风电场区内风机合理布置距敏感点较远,采用低噪设备,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5)固体废物:主变事故排油排入一期事故池内,尽快由资质单位处置;风机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油桶暂存于一期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不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NH3-N0t/aSO20t/aNOX0t/a

4、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3号)要求,本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由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邱县分局负责。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对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邱县分局,并按相关规定接受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